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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出让含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地产用地
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95%以上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将于12月27日再次公开招标出让两块含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地产用地,同时要求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
据了解,两地块均位于坪山街道,其中一宗为居住用地,占地30621平方米,另一宗为商住用地,占地72640平方米。
出让公告要求,两宗地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后,将其住宅建筑总面积中15%的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与两地块同时出让的还有位于坪山的另一地块,占地28282平方米,为居住用地。
今年10月31日,我市首次公开招标出让一块含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块,该宗地位于宝安观澜,为商住用地,占地面积9.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7万平方米,其中总建筑面积15%的住房将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
公告称,上述三宗地内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
市国土部门此前曾透露,在今年余下的12个后续出让的地块项目中,政府将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所占比重提高到95%。有关人士表示,这显示,自国家调控政策出台后,深圳执行的套型调整原则远高于国家规定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项目总面积7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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