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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璇)昨天,深圳市正式启动为期百天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简称“反盗版百日行动”),这是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宣部等10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的通知》精神的一次重要行动。副市长闫小培出席了在市民中心举行的启动仪式。
六项举措抵制盗版
此次“反盗版百日行动”目的在于:规范持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动,清理各种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工作重点有六项:一是全面清查市场;二是清理取缔无证照经营;三是追查盗版生产源头,打击非法制作、复制、仓储窝点,查处违规出版单位和复制企业;四是深入查处走私、制售、储运盗版的大要案;五是严密封堵走私进口渠道;六是集中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通过此次行动,使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得到明显净化,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抵制盗版制品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反盗版百日行动”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检查督导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市印刷行业协会、软件行业协会、音像连锁企业联谊会等将在本行业开展以“拒绝盗版、守法经营”为主题的倡议活动;文化、版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组织所有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光盘复制企业和音像出版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签订承诺书,依法明确并承担相应责任。
执法部门协同作战
闫小培在启动仪式上指出,组织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文化立市战略、确保深圳市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各区、各部门要从维护深圳市对外开放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盗版制品的严重危害,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其中,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对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等单位、音像出版复制企业开展全面执法检查,确保整治行动不留死角;工商行政部门要积极清查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和非法印刷、复制、销售企业;城管执法部门要主动清理取缔销售盗版制品的游商、地摊;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销售盗版制品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司法部门要协调指导公、检、法等部门,依法审理涉及“扫黄打非”的刑事案件;各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对群众的举报,要尽快查明事实,严格执法;市区监察机关要对有关人员参与、从事、纵容、包庇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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