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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宝安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自5月13日至29日募集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表明:经费全部实行独立核算,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昨天上午,宝安区召开会议通报了监督检查情况。区委副书记张洪华主持会议,区领导刘惠玲、刘建柱出席会议。
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宝安区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5月22日,根据区委书记周林祥的指示,宝安区纪委、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救灾款物规范募集,提高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效益和公开透明度,强化对抗震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管,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5月25日,区委决定成立宝安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建柱任组长。
5月26日至29日,领导小组从区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8人,组成2个检查组,对区民政局、区慈善会、区红十字会、区委组织部、团区委等重点款物募集单位自5月13日至29日募集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教育局、卫生局、新安街道、西乡街道、区人民医院、宝安中专、宝城小学、海裕社区等单位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延伸检查。通过查阅账目,核对银行账单,检查专用收据等方式,对我区接收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结果如下:
截至5月29日17时,全区共收到捐款16048万元,已上缴10237万元,5811万元待缴。其中:区慈善会收到捐款总额14341万元,已向市慈善会上缴9594万元,4747万元待缴;区红十字会收到捐款总额670万元,已向市红十字会上缴630万元,40万元待缴;区委组织部共收到特殊党费1022万元,待市委组织部通知上缴;团区委收到特殊团费15万元,已向团市委上缴13万元,2万元待缴。
区慈善会、红十字会对每一笔捐款都开具专用收据,专户管理。特殊党费、特殊团费严格按上级党团组织规定办理。其中,区红十字会只接收通过银行转账的捐款。
全区各界的捐赠物资,由区民政局具体组织,登记造册、清理打包后直接转送市民政局社会捐助中心仓库。至5月29日17时,收到的捐赠物资已全部上缴市民政局。
检查结果表明,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抗震救灾捐款捐物这项特殊任务都非常重视,部署积极,责任明确,收支清晰,管理到位。经费全部实行独立核算,所募集款物将全部用于灾区和灾区人民,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有关负责人表示,宝安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继续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救灾款物都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以回应社会各界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关切,给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记者 李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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