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讯 (吴剑林)昨天上午,宝安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执法检查内容主要有:企业有否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规格、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是否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环境、作业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等。
宝安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企业存在劳动用品配置使用违法行为,区安监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在9月20日前进行复查;对未签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合同的企业,要求企业在7天内签订复评合同,同时对其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完)
|